【巡察公告】(十四届区委第二号)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区委第一轮第三巡察组于8月11日至8月20日对区红十字会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区管干部和重点岗位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被巡察党组织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址:区政府北楼1606室;

  (二)举报信箱地址:区政府北楼16楼楼梯口;

  (三)电子邮箱:xzqwxcz03@126.com;

  (四)信访举报电话:座机:0563—3017080;手机:13695637940(只接收短信)。

  (五)“宣州区码上巡察”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网络平台: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宣州区码上巡察”投诉举报和征集意见建议时间为巡察组驻点巡察时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十四届区委第一轮第三巡察组

  2021年8月11日

  

2021年8月16日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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