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红十字系统推广使用“博爱通”捐赠系统的通知--中红办字〔2023〕34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23”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国红十字系统捐赠款物管理工作高效运转和公开透明,2020年总会党组决定规划设计和研发建设“博爱通”捐赠系统(以下简称“博爱通”系统)。经过3年的建设完善和逐步应用,总会决定面向全国红十字系统推广使用“博爱通”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特别是“2·23”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全国红十字系统捐赠款物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助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4年底,全面实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相关目标,符合条件的省级红十字会注册使用率达到100%,地市级红十字会注册使用率达到50%,县级红十字会注册使用率达到30%,推动全国红十字系统捐赠工作高效运转和公开透明。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集中统一。各级红十字会在总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注册使用“博爱通”系统,共同形成做好捐赠款物管理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级红十字会通过注册使用“博爱通”系统,逐步实现捐赠管理工作的数字化转型,不断提高捐赠管理水平。
(三)坚持系统治理。各级红十字会通过注册使用“博爱通”系统,优化完善本级红十字会捐赠管理工作流程,同时广泛联系社会捐赠人,不断拓展红十字人道资源。
(四)坚持分类推进。各级红十字会要分类推进注册使用“博爱通”系统工作,并逐步实现“博爱通”系统与自有其他系统之间关键数据信息衔接。
四、工作分工
总会负责“博爱通”系统的整体规划建设、研发设计和完善升级,总会机关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总会备灾救灾中心协助总会,具体负责“博爱通”系统的日常运维、使用管理、应用推广、完善升级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按照总会统一部署,积极推广使用“博爱通”系统。
各级红十字会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以《“博爱通”捐赠系统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为准。
五、工作安排
(一)注册使用系统
2023年7月31日前,各级红十字会明确“博爱通”系统使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员,并将相关登记表(附件2)报送至总会备灾救灾中心。
1.未建设自有捐赠信息系统的红十字会,应尽快注册使用“博爱通”系统。
2.已建设自有捐赠信息系统、拟转换改用“博爱通”系统的红十字会,应尽快注册使用“博爱通”系统,并将相关数据信息及时转移到“博爱通”系统。
3.已建设自有捐赠信息系统、拟与“博爱通”系统并行使用的红十字会,也应及时注册使用“博爱通”系统,同时参照《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物资管理信息基本条目和数据标准》对自有系统进行修改完善,逐步实现自有系统与“博爱通”系统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
(二)加强系统应用
各级红十字会要在日常捐赠管理工作中加大“博爱通”系统的使用,逐步提高通过使用“博爱通”系统接受捐赠款物的比例。
各级红十字会要研究制订使用“博爱通”系统参与重大应急捐赠管理的工作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重大应急事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预案。
(三)组织培训交流
总会持续指导各省级红十字会举办“博爱通”系统推广应用培训,并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博爱通”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经验交流。
(四)加大工作宣传
总会和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要通过官方网站、中国红十字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自有媒体及其他社会媒体,积极对推广使用“博爱通”系统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博爱通”系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升红十字会内部治理能力、实现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红十字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将“博爱通”系统推广使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予以推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指定系统使用工作的负责人和管理员,在本级红十字会注册使用的同时,督促下一级红十字会按照工作进度要求,稳步推进“博爱通”系统的注册使用工作。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博爱通”系统,广泛动员社会爱心力量通过“博爱通”系统向红十字会提供支持,同时为捐赠人提供红十字会特色服务。
(四)加强督导,沟通反馈。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对下一级红十字会推广使用“博爱通”系统的工作督导和业务评价,协调指导下一级红十字会解决在“博爱通”系统推广使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宣传在推广使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及时向总会反馈、报告。
特此通知。